十二届快乐阳光高中组赛程安排(1112更新)

发布时间:2017-10-12 12:02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关于公布“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安排的通知

 
有关学校、各参赛选手: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举办“融创杯?快乐阳光”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17〕8号)和《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关于印发“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学艺协文〔2017〕8号)精神,通过网络和手机报名、信息审核、美术素养知识测评、初赛等程序,现将“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大赛相关文件精神,比赛各项目分组、分段按参赛选手出生日期降序方式编排(兼项选手另一项分组、分段除外),具体分组、分段参赛安排详见附件1。
  二、请各参赛选手仔细阅读有关参赛要求。参赛时,选手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见附件2)参加现场比赛。艺术表演类参赛选手须按本组最早比赛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验证身份、抽签;艺术作品类参赛选手须提前6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指定地点验证身份后列队由工作人员带队入场,到指定区域对应参赛证编号位置参赛。
  三、需伴奏的艺术表演类参赛选手务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传伴奏音乐或于2017年10月13日13:00-16:00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非遗楼4204室补报伴奏音乐。
  四、艺术表演类比赛现场除钢琴、古筝(D调、G调)外,其余乐器参赛选手自备。请选手提前做好调试,以免耽误比赛时间。
  五、艺术作品类现场决赛用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其它用品由选手自己准备。比赛现场必须使用组委会提供的纸张创作,纸张上有条码信息处不能涂改、撕毁条码,如有涂改、撕毁条码或自备纸张,创作比赛成绩无效。请提前作好准备,以免耽误比赛时间。
  六、艺术作品类选手参加现场决赛时,禁止携带创作成品(半成品)或相关工具书、电子设备进入现场。违规选手取消大赛成绩。
  七、参赛选手及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注意参赛途中、比赛期间的自身安全。参赛选手自购相关保险,畅通通讯联系,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比赛。参赛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家长等可在赛场所在学校学生食堂自愿就餐(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就餐须提前购票)。
  八、请参赛选手及时核对报名信息,如有信息错误或兼项比赛时间冲突等情况,请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00前与大赛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改。市艺术教育协会联系人:龚斌,联系电话:63833655、13983866979,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
  九、调整后的信息或比赛其它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www.cqsaea.com)、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微信公众号、课堂内外艺术网(cy.ocart.cn)及微信公众号:课堂内外艺术营(oc_art)发布,请参赛选手及时查看。
  附件:1.“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组情况
     2.“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赛场安排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2017年10月11日


点击下载赛程安排(11月12日赛程更新)

相关信息

    上一篇: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关于联合举办全国第二期管乐指挥培训的通知   2016-03-03 10:57
    下一篇: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2024 年度工作规划要点   2016-03-03 10:57

    版权所有: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技术支持:重庆天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63837251  邮箱:cqxxysxh@qq.com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0号

    ICP备案: 备案号:渝ICP备20007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