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快乐阳光”高中组赛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7-03-31 21:36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关于公布“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安排的通知
 

有关学校、各参赛选手: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的通知》和《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关于印发“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学艺协文〔2016〕6号)精神,通过网络和手机报名、信息审核、美术素养知识测评、初赛等程序,现将“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大赛相关文件精神,比赛各项目分组、分段按参赛选手出生日期降序方式编排(兼项选手另一项分组、分段除外),具体分组、分段参赛安排详见附件1。
  二、本次比赛声乐类项目按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分别设置赛场。
  三、请各参赛选手仔细阅读有关参赛要求。参赛时,选手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见附件2)参加现场比赛,须按本组最早比赛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验证身份、抽签(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参赛选手签到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参赛证,并凭参赛证进入比赛现场,到指定区域对应的参赛证编号位置参赛。
  四、请各参赛选手及时核对报名信息,如有信息错误或者兼项比赛时间冲突等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9日17:00前与大赛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改。
  五、需伴奏的艺术表演类参赛选手务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传或于2016年10月21日9:00-16:00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巴南校区)厚德楼一楼大厅补报伴奏音乐。
     六、艺术表演类比赛现场除钢琴、古筝(D调、G调)外,其余乐器参赛选手自备。请选手提前做好调试,以免耽误比赛时间。
  七、艺术作品类现场决赛用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其他用品由选手自己准备。请提前作好准备,以免耽误比赛时间。
  八、参赛选手及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注意参赛途中、比赛期间的自身安全。参赛选手自购相关保险,畅通通讯联系,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比赛。参赛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调整后的信息或比赛其它未尽事宜将通过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网址:www.cqsaea.com)、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网址:61.186.220.70/bx70/sites/twy)和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参赛选手及时查看。
  十、市艺术教育协会联系人:龚斌,联系电话:63833655、13983866979,电子邮箱:56075286@qq.com。
     附件:1.“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组情况
     2.“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高中组比赛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各项目赛场安排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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