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体卫艺发〔2017〕4号中小学美育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8-05-23 10:52

渝教体卫艺发〔2017〕4号中小学美育行动计划文件17.1.19.doc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于印发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现将《重庆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重庆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确保实现《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4号)和《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所确立的2016-2020年重庆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美育理念提升计划

——明确学校美育育人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学校美育在教育事业全局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学校美育进规划、进计划、进重点、进预算,与学校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形成学校美育不可偏废、不可替代、不可曲解,全体教育工作者都来关心重视学校美育的良好氛围和生动局面。

——完善学校美育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美育行政管理、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协调咨询的网络化管理体系,充实完善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美育教育工作中的协调和专家咨询作用;成立重庆市学生艺术教育活动中心,统筹开展学生艺术活动。完善区县学校美育管理机构和教学指导机构,研制本地区学校美育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力争在工作机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确保学校美育有布置、有措施、有总结、有检查。

——坚持正确的美育育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生动丰富的美育教学和实践活动之中,使之内化为学生自觉的精神追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坚持教学与活动并重、提高与普及并重、培优与面向全体并重,千方百计保护和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潜移默化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因势利导帮助学生发掘潜能,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

二、美育课程建设行动计划

——切实保证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主体地位。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小学课时比例11%、乡镇小学课时比例9%、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初中课时比例11%、普通高中108学时标准(6个学分)开齐开足普通中小学美育课程,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性学习,形成完备的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体系;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结合专业开设艺术类基础性必修课,保证72学时以区县教委为责任主体,建立学校(小学以学区为单元)美育课程台账,逐校落实,特别要因地制宜,以送教下乡、巡回教学、相对集中授课等方式,开齐开足上好乡村小学音乐、美术课程。

——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充分利用美育资源,因地制宜开设丰富多样的美育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合唱、舞蹈、戏曲、影视、动画等艺术选修课共学生根据兴趣选择学习。大力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校本课程,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形成本地本校的美育传统项目和美育特色项目课程。将学校美育课程开设情况纳入市和区县美育特色学校建设与考核之中。

——建立和完善美育教材保障和更新机制。根据地域实际,区县统筹落实美育教材,确保学生人手一册,满足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后巩固学习需要。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丰富艺术课程内容,不断充实声像教材、多媒体教材和多种媒体组合教材,鼓励和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学习艺术。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围绕教学目标任务,面向全体学生,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本平台,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艺术社团为引导,广泛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美育实践活动,确保每个学生在校期间都有感受、表现和创造艺术的机会,让每个学生在主动学习和参与艺术教育课程实践活动中受教育、立志向、长才干,获得艺术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喜悦,养成一两项艺术爱好,奠定终生享受艺术、学习艺术、发展艺术的能力和基础。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实践活动形式,以学生活动月为抓手,大力开展合唱、课堂器乐、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等群体性文化艺术实践活动,以戏曲、书画、篆刻、剪纸、陶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本地本校的美育实践特色和传统。

——实施美育实践课程化管理立足学校实际,将学生美育实践活动纳入课程计划,制定学校美育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办法,明确活动课程的设置、形式内容、指导教师的要求和考核、活动的实施与管理等,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审美与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美育实践活动表现情况,纳入学生成长记录,作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

——推进美育课程改革。为每个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提供平等的学校美育机会为出发点,以美育课程为基本载体,为学生在艺术方面的学习和自由发展创造宽松的时空环境,真正把学习艺术的幸福和成功的喜悦带给每一个学生。坚持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根据不同学生年龄特点和不同教育类别,遵循国家学校美育课程目标,按照课程目标整体化、课程结构科学化、课程内容综合化、课程形式多元化的要求,注重各艺术学科之间,艺术与人文、艺术与科学、艺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交叉融合,为学生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美育课程,使美育的本质真正回归到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层面。

三、美育师资保障和提升行动计划

——充实完善美育师资配备。建立区县美育教师配备台账,按“课时比例9%(乡镇)-11%(城市)、教师工作量每周16-18课时”标准,以学区为单元,配齐小学美育教师;按“课时比例11%、教师工作量每周14-16课时”标准,以学区为单元,配齐初中美育教师;按“108学时、教师工作量每周12-14课时”标准,配齐高中美育教师,确保美育教师结构比例符合美育教学实际需要并保持美育教师的相对稳定。建立多渠道反馈信息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的客观面貌,美育教师参加各级竞赛展示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确保美育教师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强化美育教师培训建立美育教师协同培养机制,促进美育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保证每位美育教师至少三年一轮的县级以上交流学习机会。发挥国家、市、区县三级教师培训机构优势,利用国培、市培计划等,使学历未达标的现有艺术教师培训提高的比例达到80%。大力开展中小学美育教师岗位专项技能分层培训,每年市级培训200名、区县级1500名。

——健全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以三年为周期,每年持续轮流开展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赛课、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鼓励成立校际美育协作区,发挥美育学科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

——加强学科教研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科教研员队伍建设,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艺术教育课程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配齐音乐、美术、书法等学科教研员,并建立艺术教研员准入、研修、考核机制。

——进一步支持美育名师成长。大力推进“艺术教育名师”培养工作,区县级美育名师工作室指标单列,市级名师工作室向美育学科倾斜。鼓励成立校际美育协作区,发挥美育学科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组建重庆市中小学美育指导专家库和艺术教师后备人才库。

——发挥社会美育资源作用。充分运用教育学会所属艺术学科专业委员会、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社会美育联盟等社团机构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强艺术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广大艺术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能力。

四、学校美育设施设备改善行动计划。

——配齐美育设施设备建立中小学美育器材补充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6]2号)要求,所有中小学校美育器材全部达标。

——开发建设美育特色功能室。学校要依据办学特色,开发建设以美育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艺术功能室,如形体舞蹈室、器乐室(含器具室和排练室)、电脑音乐创作室、书法与篆刻室、工艺制作室、陶艺室等活动室及相关器材,确保学校美育教学和学生实践活动的开展。

五、实施美育制度创新行动计划

——完善丰富多彩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保障制度。建立每年5月学生艺术活动月、12月教育系统迎新年艺术展演月制度,深入实施体育艺术科技“2 2”项目,依托各种学生艺术活动小组、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层级学生艺术团,利用学校一切有利条件,大力开展小型、灵活、多样的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和班级展示活动,定期举办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和专题特色艺术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全校性艺术展演活动,区县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区(县)性、综合性艺术展演活动,市级每三年举办一届全市性、综合性艺术展演活动。

——健全学校美育教育科研制度在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并给予一定倾斜;建立区县(自治县)美育中心教研协作机制,促进美育教学质量提升;鼓励学校积极开展美育校本教研,支持学校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美育交流与合作。

——建立和完善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将中小学美育课程开课率列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专项督导内容,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教育质量监测中,每3年单独组织1次学校美育质量监测。全面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开展音乐、美术(书法)学科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试点,积极探索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作为中招录取依据之一。建立健全三年一届的市级表彰奖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统筹整合制度深入推进校园文化环境建设,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引导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达美、创造美。推进美育协同创新,引进高水平文艺社团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讲学团开设专题美育讲座,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走进校园,服务学生。积极开展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积极衔接学校美育教育实践,支持学生积极的美育需求。

——着力打造美育网络资源平台加强美育课程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打造美育资源网络平台,大力开发和整合与国家课程教材配套的中小学校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有效支持各学科教学与美育的融合。依托国家农村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和我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卓越课堂”、“对口帮扶、“捆绑发展”等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各级各类学校,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美育数字教育资源的全覆盖。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

——建立和完善学校美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美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开展学生艺术活动、发展特色项目、开发课程资源、及时补充和更新设施设备、培训教师、奖励先进及市和区县大型美育教学与美育活动经费,支持美育特色学校和学生合唱团、舞蹈团、美术、书法、文学社团及乐队建设

六、学校美育特色推进行动计划

——推进美育实验区(校)建设。全市建设5个美育改革实验区、100所美育改革实验学校,深化全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工作。

——推进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大力推进艺术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打造300所市级、1000所区县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推进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在“艺术特色学校”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推进各级学生艺术团建设。建立健全市、区县、学校三级学生艺术社团,充分发挥重庆市学生艺术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重点打造100个市级、200个区县级学生艺术团和100个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基地,认定5000个校级学生艺术社团。进一步完善各级学生艺术社团的管理制度和进入、退出机制,保证学生艺术社团的活动时间、活动场地,落实指导教师,明确指导职责,确保学生艺术社团出成效、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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