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9 17:08
渝教体卫艺〔2014〕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
为弘扬民族文化,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竞赛活动,我委决定继续举办渝教办〔2001〕50号文件确定的重庆市师生书法绘画艺术大赛,但不再使用“课堂内外杯”冠名,本届比赛定名为“重庆市第十八届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艺术大赛”。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师生自愿参赛。
附件:重庆市第十八届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艺术大赛实施方案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附件:
抄送: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市书法教育研究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4年7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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