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7 15:07
渝教体卫艺〔2014〕55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渝教办体卫艺函〔2013〕213号)的统一要求,自2013年9月以来,我市各高校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才华,取得了突出成效。
活动中,我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作品进行了初评,共有43所高校按照有关规定选送了442个学生艺术表演节目、850件学生艺术作品、230件教师摄影作品、204件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122篇教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89篇大学生征文、18个演讲节目参加了市级现场集中展演(展示)。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等九所学校分别承担了展演的开、闭幕式与颁奖晚会和舞蹈、声乐、器乐、戏剧、学生书画、设计、师生摄影、微电影及重庆市高校校长书画摄影、教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我和大艺展”大学生征文演讲等项目的实施工作,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协调组织实施了优秀作品网络展播,为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圆满举行作出了重要贡献。
经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定,评出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134个、二等奖152个、三等奖166个;艺术作品类一等奖204件、二等奖262件、三等奖358件;优秀指导教师804名;“我的中国梦——我和大艺展的故事”征文比赛一等奖3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19篇,演讲比赛一等奖7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个;教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一等奖38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43篇;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风采奖89件;舞蹈大赛(流行舞专场)、校园歌手大赛、微电影大赛、书画设计艺术类比赛、摄影展网络人气奖100个;同时,按照相关条件,活动组委会评出优秀组织奖27个,活动先进个人281名。现予通报(获奖名单附后)。
希望各高校认真总结经验,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艺术活动,不断提高艺术专业能力和艺术表演水平,在普及校园艺术教育活动的同时加强学校艺术团队建设,力争在下届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展示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为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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