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08 10:25
渝教体卫艺〔2014〕40号
各高校:
去年9月以来,各高校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行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函〔2013〕213号)要求,认真发动和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校园系列艺术实践活动,并选拔推荐了一批节目、作品和教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加市级集中展演。经市组织专家评审,共确定13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424幅艺术作品、124篇艺术论文等进入市级集中展演(决赛)。经研究,定于2014年10月举行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市级现场集中展演,并选拔参加全国展演的节目、作品和论文。
市级集中展演活动是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展示各校素质教育成果、体现高校师生良好精神面貌和艺术风采的重要平台。各参演高校要充分重视,明确1名校级分管领导统筹管理参加展演活动事宜,确定1名部门负责人担任本校现场活动队伍总领队,并确定各项目活动现场队伍领队及联络员;要认真制定本校参演活动组织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明确分工和职责,切实做好本校参演队伍组织和相关保障工作;要严肃活动纪律,把好参演学生资格关,引导学生服从安排,自觉遵守展演活动规则,维护现场展演活动秩序。
各校参加市级现场集中展演情况,将作为评定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工作奖和报送教育部申评“校长杯”的重要依据。
附件:
3、现场参演守则
5、评选工作守则
8.现场展演各项目实施指南(略,见市教委体卫艺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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